第一條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與服務中心負責全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調整、占用學生宿舍(公寓)房間及床位。
第二條 學生宿舍管理與服務中心每年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訂宿舍方案,由各學院具體組織實施。辦理入住手續應辦理宿舍登記卡,領取寝室鑰匙,并按規定繳納鑰匙押金。住宿卡用于建立宿舍人員檔案,并作為管理人員平時檢查床位、會客管理、借用鑰匙等工作的核對憑證。床頭卡是學生宿舍身份的重要标識,任何人不得私自塗改、撕毀。
第三條 為維護正常的宿舍秩序和安全,入住者應嚴格按照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調換,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學生入住或強迫其他學生搬出。私自轉讓、出租床位的,一經發現,除收回床位、沒收其違規收入外,還将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四條 宿舍内的空床位由宿管部門統一管理和調配,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宿管部門有權根據學校宿舍定額情況、宿舍基建和維修工作的需要、學校對宿舍的征用以及宿舍學生學習所在校區的改變等情況,對宿舍學生的宿舍進行調整,涉及的宿舍學生須積極配合。
第五條 因畢業、結業、退學、轉學、出國等各種原因終止學籍,其在校内學生宿舍的宿舍資格随即終止,離校時應及時到宿管部門辦理退宿手續,并按時離校。超過3天未離校者,視為自動退宿,其損失自負。
第六條 學生離校時應做到遵紀守法、文明離校。在離校期間要愛護宿舍内物品及公共财産,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清點公共設施和财産。如有缺損,相關負責人應按價賠償。離校期間如有嚴重違紀行為,宿管部門有權建議相關部門吊銷其畢業證。
第七條 住宿人員在辦理退宿手續後,應在規定時間内帶走自己的物品。否則,因宿舍清掃、維修、粉刷等原因而造成的個人财産損失由住宿者本人負責。
第八條 貴重、大宗物品進出宿舍樓須主動在值班室登記,并接受檢查。
第九條 除宿管部門許準的工作人員外,禁止男女生互串宿舍樓。凡留宿異性者,從重處分。
走讀生管理辦法按《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走讀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