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 筆試内容。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考試内容體現分類分級原則,對市級以上機關(單位)職位、縣級以下機關(單位)職位分别命制試題,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30%。
筆試範圍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和《2025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 筆試時間地點。
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25年3月15日下午14:00-16:30,申論。
2025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公安專業科目。
應試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确定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參加考試。
3. 筆試成績查詢。閱卷工作完成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确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應試者可于2025年4月上旬登錄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報考職位名次。
(二)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後,根據各職位拟錄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确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有任意一科缺考、作弊或者成績為零分等情況,以及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均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者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進入面試的應試者,須在面試前按照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的要求參加面試确認和資格審查。面試确認的有關事項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确定,并通過各自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發布。
面試确認時,應試者應按要求如實提供本人真實完整的學習經曆、工作經曆及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等信息,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職人員另須提交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同意報考的證明;2025年應屆畢業生另須提交本人的學生證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報考推薦證明(應注明目前就讀院校、學曆層次、學制、所學專業、學習方式、就讀年級等);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另須提交本人相應的服務證書或證明,退役士兵另須提交本人的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招考職位對基層工作經曆和政治面貌、職業資格等有要求的,應試者另須提交本人的相關證書、證明、合同等材料。
各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單位)對應試者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重點審核提交的證件、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是否與招錄機關(單位)存在任職回避和不得報考的情形等。對提供虛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應試者,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通過面試确認和資格審查的應試者,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發放面試通知單。主動放棄面試的,本人應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以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的核實記錄為準;對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确認的,按主動放棄處理。
面試确認期間出現應試人員空缺時,根據缺額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确認,發布遞補公告,遞補隻進行一次。此後,在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拟錄用人員公示等各環節如出現職位空缺,均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拟安排在2025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以面試通知單或者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在其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前,應試者須簽訂保密責任承諾書,結合報名環節簽訂的誠信承諾書,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行為規範,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試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論壇、微信、微博、抖音、小紅書等互聯網平台傳播。面試時,應試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等,經核驗方可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按主動放棄處理。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拟錄用人數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競争的,組織現有的應試者進行面試,應試者的面試成績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可根據面試情況,研究确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該分數線的應試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