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業

就業工作

當前位置: 首頁 >> 招生就業 >> 就業工作 >> 正文
【江蘇】南京市2025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575人)
作者:招就辦發布時間:2025-03-25 浏覽次數:

點擊藍字  關注我們

南京市2025年事業單位

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适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為市、區部分事業單位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提供統一招聘服務。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單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和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http://www.njrsks.net)、相關區、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等網站同步發布。

有關招聘崗位信息的咨詢,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詳見附件《南京市2025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3月22日至2007年3月26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放寬至40周歲。其他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6.具備《崗位信息表》中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3.根據2020年3月13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5年9月26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4. 2025年9月26日前,未滿5年服務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5.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或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适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後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願者,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2.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确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後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且畢業院校出具調整前後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緻的書面證明,視為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3.招聘條件中工作經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

4.招聘條件中有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隻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原則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曆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英語四級、六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5.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曆報名應聘相應崗位。

6.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2025年3月22日9:00- 3月26日16:00。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将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根據所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3月22日9:00-3月27日16: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3月22日-3月28日期間的9:00-12:00,14:00-16:00。

4.資格初審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3月22日-3月28日期間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招聘單位的聯系方式請見《崗位信息表》中相應崗位的“政策咨詢電話”;主管部門的聯系方式請見《南京市2025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表》(附件2)。在報名時間(2025年3月22日9:00-3月26日16:00)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

6.繳費确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南京人事考試網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确認(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号)。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确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後5個工作日内可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繳費确認時間:2025年3月22日9:00至3月30日12:00。

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确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後,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規定時間在網上确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7.核減(取消)計劃

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詳見崗位信息表“開考比例”欄,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将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結束後,報考被取消崗位且已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25年3月31日9:00-12:00,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能成功補報名的應聘人員,報名費将通過網上銀行退還。

8.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須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25-83151200。

9.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嚴格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填報個人信息。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專業一緻,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确、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将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

(2)照片上傳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報名僅限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後,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報名時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一種或多種方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具體考試方式和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

1.筆試

筆試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不指定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

(1)筆試科目

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筆試内容各不相同。其中,管理類崗位的筆試類别為管理類;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類别分為法律類、計算機類、經濟類(會計、審計)、經濟類(統計及其他經濟)和其他專技類;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中的“其他專技類”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内容相同;工勤技能類崗位的筆試類别為工勤類。各崗位具體筆試内容,詳見《崗位信息表》中“筆試類别”。

本次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筆試,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25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日期:2025年4月19日。請報名成功者及時按公告明确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管理類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1:30;

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1:30;

工勤技能類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0:30。

筆試地點:考點設在南京市,具體詳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請勿缺考。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成績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試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号和準考證号查詢。

2.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後,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人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确定參加資格複審人選。在上述範圍内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後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1)資格複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複審。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應聘人員,或通過其網站公布。

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崗位所需的證書、工作經曆的證明等;在國(境)外取得學曆學位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學位認證證明;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國(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複印件。

複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在收到複審結果通知後的3個工作日内,向負責資格複審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複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将在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2)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或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面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部分無法現場評分的測試項目除外)。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多種形式,具體形式和所占面試成績的比例詳見《崗位信息表》。

參加面試人數大于拟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中的各項考試(含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數線分别為該項考試(含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總分數的50%;沒有形成競争的崗位,面試中的各項考試(含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數線分别為該項考試(含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總分數的60%。對合格分數線有特殊要求的詳見《崗位信息表》。

(三)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确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等考察組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體檢項目和标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執行。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

拟聘用人員名單将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各區相關部門、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拟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拟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後,按規定與拟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内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内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拟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招聘崗位有其他服務期限要求的,詳見《崗位信息表》。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拟聘人選明确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緻拟聘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将有關情況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後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号),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别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号)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咨詢


招聘單位政策咨詢:聯系電話請見《崗位信息表》;

主管部門政策咨詢:聯系電話請見《南京市2025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表》(附件2);

招聘考務技術咨詢:025-83151200;

綜合管理部門政策咨詢:025-68788152, 025-68788259。


六、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25-68788213。


七、招聘工作舉報


南京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接受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舉報電話:025-68788152。

附件:

1.南京市2025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南京市2025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表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信息來源: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下載附件請點擊“閱讀原文”


【END】

編輯丨範睿

責編丨王彬 汪華娟

審核丨周麟

投稿郵箱:hnbysjycjh@163.com

湘ICP備09011324号-1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股份)有限公司-Official website E-mail:hieyy@hni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