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2025年3月22日9:00- 3月26日16:00。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将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根據所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3月22日9:00-3月27日16: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3月22日-3月28日期間的9:00-12:00,14:00-16:00。
4.資格初審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3月22日-3月28日期間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招聘單位的聯系方式請見《崗位信息表》中相應崗位的“政策咨詢電話”;主管部門的聯系方式請見《南京市2025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表》(附件2)。在報名時間(2025年3月22日9:00-3月26日16:00)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
6.繳費确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南京人事考試網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确認(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号)。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确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後5個工作日内可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繳費确認時間:2025年3月22日9:00至3月30日12:00。
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确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後,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規定時間在網上确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7.核減(取消)計劃
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詳見崗位信息表“開考比例”欄,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将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結束後,報考被取消崗位且已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25年3月31日9:00-12:00,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能成功補報名的應聘人員,報名費将通過網上銀行退還。
8.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須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25-83151200。
9.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嚴格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填報個人信息。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專業一緻,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确、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将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
(2)照片上傳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報名僅限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後,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報名時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一種或多種方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具體考試方式和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
1.筆試
筆試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不指定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
(1)筆試科目
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筆試内容各不相同。其中,管理類崗位的筆試類别為管理類;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類别分為法律類、計算機類、經濟類(會計、審計)、經濟類(統計及其他經濟)和其他專技類;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中的“其他專技類”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内容相同;工勤技能類崗位的筆試類别為工勤類。各崗位具體筆試内容,詳見《崗位信息表》中“筆試類别”。
本次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筆試,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25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日期:2025年4月19日。請報名成功者及時按公告明确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管理類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1:30;
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1:30;
工勤技能類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0:30。
筆試地點:考點設在南京市,具體詳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請勿缺考。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成績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試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号和準考證号查詢。
2.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後,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人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确定參加資格複審人選。在上述範圍内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後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1)資格複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複審。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應聘人員,或通過其網站公布。
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崗位所需的證書、工作經曆的證明等;在國(境)外取得學曆學位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學位認證證明;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國(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複印件。
複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在收到複審結果通知後的3個工作日内,向負責資格複審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複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将在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2)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或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面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部分無法現場評分的測試項目除外)。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多種形式,具體形式和所占面試成績的比例詳見《崗位信息表》。
參加面試人數大于拟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中的各項考試(含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數線分别為該項考試(含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總分數的50%;沒有形成競争的崗位,面試中的各項考試(含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數線分别為該項考試(含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等)總分數的60%。對合格分數線有特殊要求的詳見《崗位信息表》。
(三)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确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等考察組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體檢項目和标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執行。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
拟聘用人員名單将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各區相關部門、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拟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拟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後,按規定與拟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内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内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拟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招聘崗位有其他服務期限要求的,詳見《崗位信息表》。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拟聘人選明确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緻拟聘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将有關情況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後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