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實,入學以來電氣工程1482班謝宇飛等44名學生累計缺損學分達到留級标準,根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分制學籍管理條例》(湖工應院政發[2015]21号)第四十七條,對謝宇飛等44名學生給予留級處理。學籍異動從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開始。
學生對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可以向學院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留級學生名單/uploadfiles/files/2016-25關于給予謝宇飛等44名學生留級處理的決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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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