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手冊》(2012版)學生學籍與考試管理第十章第四十七條規定:在一學期中,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學分中有15學分(含)以上沒有得到的學生,給予學業警告。
經統計,11級—14級學生在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缺損15學分以上的有119人,經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辦公會議決定,給予學業警告處理。其中部分學生在校期間累計缺損學分達到40以上,将另行根據《學生手冊》規定給予留級處理。
附件:/學業警告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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