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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分工會工作量化考核及獎勵試行辦法
作者:發布時間:2008-09-26 浏覽次數:

  為了加強我院分工會工作,促進分工會建設,強化分工會主席責任制,特對分工會工作采取量化考核辦法,現提出分工會工作量化考核及獎勵試行辦法如下:
  一、參加院工會召開的各種會議
  1、分工會按會議通知及要求準時參加的,每次計10分;
  2、其他人員代替參加會議的,每次計8分;
  3、會議不遲到、不早退的,每次各計2分。
  二、民主管理,參政議政,建言獻策
   1、積極組織分工會的學院“雙代會”代表參加學院召開的 “雙代會”,代表全到的計10分;
  2、積極組織代表撰寫提案,按代表提案數量的百分比排定名次,第一名計20分(與代表團總數相同),第二名記19分,依次類推;
  3、提案被評為優秀提案的計10分;
  4、認真收回提案表,并按時交院工會進行統計的,每交回1人次計0.1分;
  5、在教代會閉會期間,每提出一條合理化建議(提案)被學院采納的記10分。
  三、積極參加院工會舉辦的各種活動
   1、參加院工會舉辦的大型文體活動(如運動會等),凡組隊參加的記基本分10分/次,單位獲等級獎的另加10分/次(紀念獎不計),不參加的不得分;
  2、參加院工會舉辦的其它小型比賽活動(如演講賽、教案評比等),凡參加了的記基本分10分,單位或個人獲等級獎的另各加5分,不參加的不得分(紀念獎不計);
  3、參加省教育工會有關比賽活動,獲等級獎的記10分/人次;
  4、院工會組織募捐,積極組織捐款捐物的,按分工會會員捐款捐物人平數排定名次,第一名計10分(同代表團總數),第2名計9分,依次類推;
  5、參加工會業務培訓,凡參加了的每次記10分;
  6、積極開展調研或摸底調查,及時提交調研報告或摸底調查材料的記基本分10分,獲等級獎的另加5分(紀念獎不加)。
  四、分工會自身開展工會活動
  1、總支及行政領導每研究工會工作一次記5分(在院工會已備案且查原始記錄);
  2、分工會年内開了一次“二級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的記10分;
  3、分工會每開展一次大型文體活動,院工會實地考察,且有記錄可查的記10分;
  4、分工會年初交了《年度工作計劃》,年終結束時交了《工作總結》的各記10分;
  5、分工會文書檔案資料整理規範、齊全的記10分(實地考察);
  6、分工會創建教職工活動室,每年有投入的記10分(查設施)。
  五、考核獎勵
  1、以上各種考核記分采取累計記分制,上不封頂。分工會主席津貼及分工會年終評優評先時,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确定等級;
  2、本單位或個人受到學院或上級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的,取消當年工會評優評先資格;
  3、本年度内未召開教職工“二級教代會”的,原則上年終不參加工會評優評先。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工會委員會
200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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