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基層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和院工會的領導下,充分發揮黨聯系群衆的橋梁紐帶作用,協同黨政開好二級教代會,并承擔二級教代會工作機構的任務。
二、根據院工會工作布署,制定本部門工會工作計劃。結合形勢任務的需要,做好教職工的教育和宣傳工作,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娛體育活動,陶冶教職工情操,增強凝聚力。
三、協助基層黨政組織教工開展“三育人”、教學競賽、合理化建議、科技協作等活動。
四、關心教職工生活,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開展送溫暖活動,為教職工排憂解難,辦實事,做好事,做好集體福利和困難補助。全權協助所屬教職工處理家庭紅、白喜事活動、家庭糾紛和家庭意外;代表部門探望所屬教職工因病住院。
五、加強自身建設,按照考核量化标準,完善建立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分工會工作水平。
六、認真準時參加院工會召開的各類會議,并及時傳達貫徹落實,承辦院工會安排的活動,按時完成下達的各項任務,協助院工會工作。
七、要确保分工會與院工會之間的信息渠道暢通,保持工作密切聯系和緊密配合,及時向院工會反映基層教職工的思想動态、心理情緒、關心話題、生活狀況、工作表現和教職工的重大事項。
八、管好用好院工會下撥的工會活動費、困難補助金以及自留的會員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