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對學院學生進行全面管理。
二、負責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素質培養等工作。
三、負責團總支學生會的管理。
四、負責組織學生年度綜合測評及評優、評先工作。
五、負責輔導員、班主任及付班主任的選拔、聘請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貧困學生的助學貸款、生活補助、減免學費、緩交學費、勤工儉學等材料的收集、審查、報批等工作。
七、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安排檢查、督促、獎懲等工作。
八、負責招生迎新及學生檔案等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
九、負責解決學生中發生的問題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和處理。
十、負責學生中黨組織的建設培養、發展和學生黨支部的工作。
十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