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校辦字〔2019〕43号文件明确規定的輔導員崗位職責。
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全面負責學生工作辦公室各項工作,制定全院學生的思想政治學習計劃、學生工作辦公室工作計劃、材料彙總、内容審定、信息上報等工作。
三、協助院領導負責學院的學生教育、服務、管理與黨建工作。深入學生,了解實情,為院領導對學生工作正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真實可靠的材料。
四、拟定學院學生教育和培養方案并組織落實。按照《學生手冊》要求,加強對學生班級和學生寝室的建設與管理,促進良好學風、班風的形成。
五、負責對學院輔導員隊伍進行管理,檢查并督促輔導員落實完成學校、學院關于學生工作的各項任務和決定。組織對新生的入學教育、在校生的專業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務。
六、組織開展對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協調、組織開展大學生素質教育,組織開展各種科技文化、體育活動、知識競賽、社團活動以及社會實踐活動,不斷陶冶學生的情操,增長學生的知識,培養學生的能力,提高學生素質。
七、負責對大學生的安全教育、紀律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詢工作,加強與學工處、保衛處、後勤處等職能部門的聯系,做好學生的教育、服務與管理工作。
八、負責學生黨建、團建工作,堅持“以黨建帶團建,以團建促黨建”的工作原則,并以黨建和團建帶動學院學風、考風、院風建設。指導學院共青團和學生會工作。
九、按時組織參加學生工作例會,向院領導彙報學生工作,貫徹實施校院兩級學生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定;加強政治理論與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模範遵守學校、學院各項管理制度。
十、負責學生獎、助、貸、償工作,落實大學生應征入伍工作,按規範要求建立健全學院學生工作檔案。
十一、完成上級組織和院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