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校辦字〔2019〕43号文件明确規定的輔導員崗位職責。
二、負責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國家獎助學金及各類獎、助學金評審、上報、發放工作。
三、負責學生貸款回執的彙總、審核、上報工作,以及貸款系統數據管理和系統維護。
四、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審核、管理及貧困生庫的建立、審核和更新工作。
五、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入學、困難補助及學費的緩交、減免審核的工作。
六、負責應征入伍工作,做好應征入伍宣傳工作,做好服義務兵役學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的材料收集、審核、上報及發放工作,配合學校人民武裝部做好服兵役學生體檢、材料的收發、彙總上報和信息對接。
七、負責組織開展學生的誠信教育工作。
八、加強獎助學金和應征入伍補償代償的檢查監督,有效防控學生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的審核、發放等方面的風險。
九、完成省資助中心和學生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