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校辦字〔2019〕43号文件明确規定的輔導員崗位職責。
二、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為全院學生提供心理健康相關服務。
三、負責心理危機預警工作,每學年開展兩次心理普查,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積極組織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活動,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動、兩次團體輔導活動。
四、負責開展學生心理排查工作,健全五級心理危機幹預體系,開展心理危機幹預工作,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的學生及時進行轉介治療等處理。
五、掌握院(系)學生心理動态,每周上報班級心理危機排查情況,每兩周彙報院(系)一級心理危機預警學生心理狀況,遇重大緊急心理事件及時上報,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
六、負責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對心理部成員、心理委員和寝室聯絡員進行指導、管理、培訓、考核等,定期召開例會。
七、通過線上線下咨詢等多種形式,接待院(系)個别心理咨詢,及時彙報重點個案,做好院(系)日常心理咨詢工作。
八、積極參加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組織的相關會議、個案讨論、培訓交流等各活動,定期向中心彙報工作,反饋信息。
九、加強理論學習,對院(系)學生心理規律進行總結和研究,開展學生心理調查,積極争取參加科研項目,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十、建立健全各院(系)心理工作站規章制度;對各類文件資料、活動資料進行歸檔和整理,活動需要有策劃書、通訊和照片資料等;建立心理普查學生檔案,個别咨詢學生檔案,重點關注學生檔案,保存會談記錄。資料的保存盡量以電子版和紙質版兩種方式保存。
十一、加強新聞宣傳工作,撰寫、上報學院新聞宣傳稿件,确保内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表述的準确性、規範性,增強新聞宣傳的效果。
十二、加強網站、宣傳欄、新媒體平台等新聞宣傳陣地建設,及時維護和更新,完成相關宣傳報道。
十三、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