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團委和院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學院共青團工作和青年工作。
二、主持召開學院團的各級會議,及時傳達、貫徹落實上級組織的指示精神,并向上級組織彙報和請示工作。
三、負責起草團總支學生會工作計劃、學生思想教育工作計劃,負責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排、校園文化建設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總結、報告等文件,負責檢查、考核團支部工作。
四、熟悉學院團情,掌握學生動态,有效開展思想教育工作,協助其他輔導員等有關人員共同做好學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五、做好團組織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積極探索和掌握新時代共青團工作的規律、特點,加強學院共青團工作的理論研究,不斷提高團幹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六、組織開展團内各種活動,活躍團内生活,豐富校園文化,提高青年學生的綜合素質。
七、關心團員、青年的思想、學習和生活,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團員、青年的合法權益。
八、指導團總支和學生社團工作,指導各專業班級團支部開展團的各項工作。
九、負責做好團總支學生會幹部培訓、考核和換屆工作,組織做好學代會、團代會,團總支學生會的評獎評優工作,加強學生幹部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學生幹部在學院學生管理和教育中的積極作用。
十、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